2006年3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性教育”不能成为“性诱导”
童克振

  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很有必要,许多地方也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有些地方打着性教育的幌子,用一些低俗的“性”图片和“裸”说明,诱导人来“欣赏”,用高额的门票获得“暴利”,有的展览者打起了学生的歪主意,以性教育为名引诱学生前来“受教育”,由于学生幼稚和好奇,当然能引起参观“狂潮”,办展者的钱包迅速“膨胀”,青少年的心灵迅速“膨脏”;有的性教育展完全就是庸俗的性展,或者说是“淫秽展”,毒害了社会,也毒害了大批青少年。
  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应慎之。因为青少年的心灵很纯洁很幼稚,正确的性教育对健康成长和思想认识大有帮助,因而性教育的内容应该在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老师的正确引导下进行,缺乏管理的性教育展是一种不负责任行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是一种“抹杀”祖国花朵的诱导犯罪行为。